“没错,公元前209年,陈胜和吴广为了反抗秦帝国的暴政,在大泽乡发动起义。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同时他们也喊出了这句最为著名的口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3XzJp1
酒德麻衣思索了一会儿,答道:“很有勇气……用它描述人类社会的话,倒也恰当。不过对于血族而言,这话听着就非常可笑了。”3XzJp1
“我们的实力与地位完全和血统等同,一生下来就这样。该隐是我们的始祖,也是我们的皇帝。四方亲王不死不灭,曾统御着这世间的一切。初代种强于二代种,二代种强于三代种。这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事实。”3XzJp1
酒德麻衣单膝跪地,述说着自己的理解,血族的规矩。她的主上虽然平易近人,但源于基因的威压却让她不敢有任何的不敬。这是一次考验吗,酒德麻衣心想。她似乎把这当成了一种试探,试探她的忠诚,试探她有没有反抗的想法。3XzJp1
“你知道吗,酒德麻衣。”谢逸君抬起头,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正如她的年龄与野望:“在我十五岁之前,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个在五星红旗下健康成长的普通人类,我学了三年小提琴,读了好多言情小说,刚从中学毕业。”3XzJp1
“十五岁是懵懂且无知的年纪,但我作为人类,仍然学了些东西。”3XzJp1
“小提琴老师告诉我,你练得越多越勤奋,你的技艺就越强。”3XzJp1
“言情小说告诉我,只有去争去抢,才能拐到男人。”3XzJp1
“中学老师告诉我,有些东西确实是命中注定的,但没有什么是无法改变的。”3XzJp1
秋风不住地吹着,俩人身上的衣袍猎猎作响。谢逸君闭着眼,感受着风的旋律,轻轻说:“棺里的这一位没有名字。远古时期的血族,除了亲王以上的存在,都是没有名姓的。酒德麻衣,你说该怎么称呼他呢?”3XzJp1
“额,既然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话,不应该叫诺顿么?”3XzJp1
“诺顿这个名字配不上他。”谢逸君摇了摇头:“依我看,不如就叫普罗米修斯吧。”3XzJp1
“虽然不知道他的行为和之后人类反抗血族有无关联,不过浪漫一点儿想的话,应该是有的——啊,对了,讲了这么多,你应该知道他做了什么吧?”3XzJp1
“他吃掉了诺顿哦,把那位青铜与火之王整个吞噬掉了。”谢逸君的笑里似乎有几分幸灾乐祸:“他是怎么做到的?天晓得。群殴、偷袭,阴谋、诡计?反正他做到了。他违逆了我们的阶层,吞噬了青铜与火之王。”3XzJp1
“我们总是说亲王不死不灭,可一旦被吞噬,他们的力量就会被吞噬者继承,自然就没了复活的能力。有趣的是,咱们的普罗米修斯在吞噬掉青铜与火之王后,还没有完全消化掉这股力量,就突然死亡了。”3XzJp1
“他还没有继承亲王的力量,所以他不能复活。他已经吞噬了青铜与火之王,所以诺顿也不能复活。放在游戏里……算是卡bug了吧。”谢逸君拍了拍棺木:“因此这具尸体拥有青铜与火之王的全部力量,历经数万年的时光流逝,一直存在至今。”3XzJp1
“有些人觉得,他忤逆天道,故而受到了天罚。有些人觉得,吞噬比你更高阶位的存在是不允许的,故而青铜与火之王的力量反噬了他。当然,事实上是,那位皇帝发现了他的所作所为后无比愤怒,亲自降临,用地狱的业火灼烧了他三天三夜,将他的灵魂封印在这副焦黑的躯壳里,永世不得超生。”3XzJp1
“那么,我们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谢逸君缓缓踱步:“皇帝为什么会愤怒?”3XzJp1
辉斯特的膜翼掠过山川丛林,谢逸君脚下,密西西比河的河水滚滚南去。第一缕阳光已经破开了云层,太阳总是公平的,将光辉撒向人间的同时,也撒向了这些吸血鬼们。3XzJp1
“是恐惧呀酒德麻衣,是恐惧。”谢逸君看着太阳喃喃自语:“既然一个普普通通的三代种能吃掉亲王,那么某一天,他这个皇帝也会被取而代之。”3XzJp1
远处突然传来了轰隆隆的声音,一个小黑点出现在前方,正对着他们驶来。3XzJp1
“我说昂热怎么会这么容易放我们走,原来在这儿等着呢。”被打扰了兴致,谢逸君多少有些不满。3XzJp1
“人类已经忘却了历史,混血种们也变得傲慢了起来。他们才统治地球多长时间?正如五千年前蝼蚁们推翻皇帝一般,现在,该轮到我们了。”3XzJp1
有读者让我坚持写下去,放心吧,这本书我可没有太监的打算,大纲里的故事那么多,不写出来实在可惜。比起赚钱,我写这本书更多的还是为了了却自己的遗愿。上推荐前可能会更新得慢一些,上推荐后就是一天俩更啦。3XzJp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