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费斯,也就是那个红发护卫的话后,吟游诗人罕见地皱起眉头陷入了沉思。3XzJnW
“我不可能没听说过它,”他说,可以看出他在用力地思考,因为当他思考时, 他的手指总会不由自主地模仿弹七弦琴的动作,“我几乎走遍了诺斯兰德的每一个村庄,我应该——嘘,费斯,不要提示我,我得自己想起来。”3XzJnW
“噢,”费斯刚张开的嘴很快又闭上了,“噢,好的,大人。”3XzJnW
“在音乐方面,”坐在巴尔德身旁的芬琳替他捧着七弦琴,修长的手指无声地从琴弦上扫过,“这家伙骄傲得很,他总是认为自己是最博学的吟游诗人……不过,他的确是。”3XzJnW
克拉克想,也许他从冰龙的话中听出了骄傲,还有一点儿炫耀。3XzJnW
“那您一定是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开始四处游历了。”费斯看向吟游诗人的眼神中多了些崇拜。3XzJnW
巴尔德应了一声,踢着脚下的一块石头,继续冥思苦想。3XzJnW
“嘘,再给我一点儿时间,”没有人说话,巴尔德却竖起食指放在唇边,示意保持安静,“我一定在哪听到过这个名字,我只是需要时间把它从我的乐谱集里翻出来——‘忧郁的白鸟守着花锹’?”3XzJnW
费斯的眼睛亮了起来:“是的,大人!后半句是——”3XzJnW
“黄色的河水倒着流淌!”巴尔德说,“没错,我想起来了,那是几十……我是说十几年,十几年前在西边一个村庄里流传的歌,‘黄昏谷’,我记得它是叫这个名字。”3XzJnW2
“是‘黄昏乡’,大人,这是那首民谣的前两句话,如果您能想起整首诗的话,最后一句是:‘两颗石子碰撞,两圈涟漪中央,我应当要看到,我看不到的景象’。”费斯说。3XzJnW
“啊,是的,没错……所以,”巴尔德问,“你想要尝试一下,能不能在水里看到什么‘看不到的’东西?”3XzJnW
“放轻松,放轻松,”吟游诗人大笑着拍了拍红发护卫的肩膀,“不要‘大人’‘大人’的叫,多没意思。管我叫巴尔德就行了。”3XzJnW
“好,好的,”费斯满是雀斑的脸上有些涨红,这让他整颗脑袋都显得红扑扑的,“好的,大人……巴尔德先生。”3XzJnW
“我猜诗词和哑谜对我都不起作用,”克拉克说,“如果能听到一个更通俗的版本,我会很高兴的。”3XzJnW
“当然,我的朋友,”巴尔德把帽子摘下来放在膝间,“这是一段很古老的民谣,讲述的是一支队伍误入了黄昏谷——在诗歌里被唱作薄暮谷和黄金乡——的故事,我可以唱给你们听,现在我想起整支调子了。”3XzJnW
告诉我,斯佳赫拉,天空和命运的女神,那支队伍的经历。3XzJnW
逃离了海浪的人们,风尘仆仆,一路疾驰,去他们的黄金乡。3XzJnW
在魅惑之歧途,在誓言的迷宫中,忠贞之星从天而降,他们循着风,找到金银的路。3XzJnW
黄金乡,黄金乡,玉粉泼洒的晨雾,锦缎连成的晚潮。3XzJnW
人群欢呼雀跃,载歌载舞,高唱在热烈的火里,说这儿富丽堂皇,不妨留下。3XzJnW1
只有战士的儿子伊万诺夫特,不愿取不义的黄金归家。3XzJnW
他说:黄金是一堆白骨,在青苔里霉烂,我情愿弃它在道旁,或是远远抛进海里,好过一副空架子在背上!3XzJnW
他不要笙歌夜舞,也不要遍地金宝,他意志坚决,神亦拿他无法。3XzJnW
司管晨暮的女神为他引路,暖衣的智者牵他的手,领他往门中走。3XzJnW
啊!我已知晓,银穗的门后,正是他日思夜念的家邦!3XzJnW
斯佳赫拉,斯佳赫拉,勿要我听那河谷的歌唱,我只要记得智者的去向。3XzJnW
吟游诗人拨了下弦,曲子在轻柔悠长的尾音里缓缓结束。3XzJnW3
“令人赞叹,巴尔德。”克拉克轻轻鼓掌,他也从未见过技艺如此精巧,能将轻松,快乐,疲乏,紧张,坚定等多种情绪唱在一支短短小调中的吟游诗人。3XzJnW
“说真的,这是很早流行过的调子,现在已经不时兴了,”巴尔德放下七弦琴感慨道,“多么让人怀念啊。”3XzJnW
费斯听呆了,他的嘴巴不自觉地开着,甚至忘了为吟游诗人的演奏叫好,但他很快发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大声鼓起掌来:“巴尔德先生,您真是……”3XzJnW
“你不是在和诸位大人谈论音乐吧,费斯?”费斯的话还没有说完,一个粗犷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是庞特。3XzJnW
“需要我提醒你护卫应该干什么吗?”庞特训斥道,“现在,把你脑子里的琴丢了,拿好你的刀!”3XzJnW
“不好意思,庞特,”巴尔德打断了他,“但我们先找到这个小伙子有事的,先来后到,所以你介意等一等吗?”3XzJnW
“你……”庞特看到这几个中途加入的同伴特别头大,虽说是以护卫的名义,可弗莱明并没有把他们交给身为护卫队长的他负责。3XzJnW
这也没什么,毕竟庞特多少还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可能安排得了魔法师的工作。但这些人已经开始干涉商队护卫和向导的日程安排,这让恪守规则的庞特十分不满。3XzJnW1
再加上刚才克拉克阻止自己杀死那个两面三刀的艾迪为兄弟报仇,现在他对这行人可没什么好感。3XzJnW1
“好了,那就这么说定了,马上就好,”巴尔德假装没有察觉到庞特的敌意,拍了拍他的肩膀重新招呼费斯一起坐下,“说回到这首诗上,我得说它沿袭了金莺王朝一贯华丽浪漫的风格,即便是在说一个恐怖故事。”3XzJnW
金莺王朝在八百多年开始成为诺斯兰德的王室,期间由五名君主统治,在最后一任国王洛泰二世病故后,他的侄子继承了王位,结束了金莺王朝的统治。3XzJnW
金莺王朝崇尚华丽奢靡,这一切都体现在流传下来的绘画,乐曲和文学作品中。虽然这种风气在末期有所改观,但自上而下的,几乎是理想主义的浪漫对民间作品影响颇深。3XzJnW
“《黄昏乡》就是金莺王朝末期的产物,”巴尔德解释说,“来看看这首曲子里都写了什么,黄金,珠宝,脂粉,锦缎,极尽奢华,对吧?而伊万诺夫特,是一个不为钱财所动,一心只想回家的英雄。”3XzJnW
“几百年前的歌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庞特不耐烦地问道。3XzJnW
“抱歉,抱歉,就快讲到了,”巴尔德并不介意他的暴躁无理,“来听听这句:‘人们欢呼雀跃,载歌载舞,高唱在热烈的火里’,一边说想要留下来。听清楚了,是‘火里’而不是‘火旁’,你们再看看那位。”3XzJnW
“不妨留下……”克拉克沉吟,“被烧成炭塑,所以永远留下了。”3XzJnW
费斯倒吸了一口凉气,再开口时,他的嗓音都在颤抖:“那载歌载舞,欢呼雀跃……?”3XzJnW
“没错,是人被火烧死时发出的尖叫挣扎,”巴尔德说,“这就是为什么我说这支民谣其实是一个被粉饰的恐怖故事。”3XzJnW
“一支队伍误入了黄昏乡,除了伊万诺夫特侥幸逃脱,所有人都在他面前被烧死了。”3XzJnW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