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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老兵

  大块的鹿肉加上蔬菜熬成的浓汤,炙烤的野猪腿,两头猎物被做成了美味的餐食。伯尼先生并没有吹嘘,他的厨娘确实有一手好厨艺。小魔女一脸幸福地大口吃着肉,而查德反而更加拘谨了不少,使用刀叉有条不紊地切割鹿肉。lqRrg1

  野兽有着独特的腥膻味,好在香辛料运用得很好,将这种独特味道变成了一种享受。老人看着大啖美食的年轻人们,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笑着一口又一口地喝下蜜酒,直到被女儿阻止,不许他继续喝。lqRrg

  等到众人吃饱之后,老人又招呼仆人们端上了一些水果作为餐后的甜点。又一次看见了柑橘的查德和多洛莉丝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他们认出了这是莫里斯庄园的柑橘。lqRrg

  查德发现,大厅的主座后面,挂着一把做工精美的斧枪。秘银的材质和其上错金的装饰显然不是一个退役老兵所能购买的装备,出于好奇,他向老人询问起这把武器的来历。lqRrg

  “这个是我从部队荣誉退役的时候带回来的。”老人喝了一大口淡啤酒,“国王特许的。”lqRrg

  “你是在哪支部队中服役的?”lqRrg

  “一开始是在第十步兵团‘铁手’,在几场战斗中表现突出,被提拔到‘荣耀卫队’去当差了。”老人平静地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lqRrg1

  “‘荣耀卫队’?是那个‘荣耀卫队’么?”查德激动地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阿维尼亚的王室近卫军之一,由平民组成的‘荣耀卫队’。”lqRrg

  “没错,阿维尼亚只有这么一支部队叫做‘荣耀卫队’。由来自各个部队中的最优秀的自耕农士兵们组成。”伯尼先生满脸的骄傲,“我们虽然不是骑士老爷,但是我们比起骑士老爷也不遑多让。”lqRrg

  阿维尼亚的近卫军通常是由各支部队轮换担任,但是只有两支部队不参与轮换。一是有国王豢养的内廷骑士们组成的近卫骑士兵团,另一支就是由各个兵团中最优秀的老兵们组成的荣耀卫队了。lqRrg

  这支部队的成立和血女王的二次独立战争有很大的关系,在那场决定整个国家的命运的战役中。由农夫们组成的志愿军突击了教会军的侧翼,彻底打垮了不可一世的侵略者。为了表彰这些拿着草叉、镰刀和连枷棍的爱国者,血女王下令吧残存的勇士们编入王室的近卫军,并且这支部队永远只能由平民来补充,避免贵族染指。他们和近卫骑士团使用相同的装备,接受相同的俸禄。在那之后,荣耀卫队就和近卫骑士团一起跟随历代阿维尼亚国王征战,因其坚韧、勇敢、不惧牺牲的战斗精神成为了战士们的楷模。lqRrg

  “我能看看这把斧枪么?”查德小心翼翼地提出了自己的请求。lqRrg

  “当然可以。”老兵大度地同意了。lqRrg

  流浪骑士在衣服上把手擦了好几遍,才谨慎地把这把斧枪从展示架上取下来。这一把足有两米长的斧枪,秘银制造了他的斧刃和枪尖,而锤头则是用坚硬的奥利哈康制作。仅仅是材料的价值都能赶得上这个小村子数年的税收。山民的武器没有过多的装饰,但是为了增加附加其上的魔法威力,矮人工匠们用耀金在斧刃上错金镶嵌了一头人立而起的熊,这是阿维尼亚王室的徽记。lqRrg4

  能够给士兵配发附魔武器,这只有和矮人们关系匪浅的阿维尼亚人能做到。据说在近一千年前地下的灾变之后,矮人们逃离地下世界来到地表,阿维尼亚人热情地接纳了在这些落难的可怜人。阿维尼亚人提供粮食和住所,而矮人则回报以锻造和冶金技术。lqRrg

  “真是漂亮的宝贝。”查德赞叹。lqRrg

  “那可不是,它跟着我敲碎了不知道多少帝国人的脑壳。”老兵哈哈大笑,“多少帝国骑士想从我手里夺走这个小可爱,但是他们都失败了,我摘下了他们头盔上的翎毛作为回敬。”lqRrg

  “但是它就要变成嫁妆给某个不认识的人了。”艾拉酸溜溜地说,“爸爸,就不能把这把武器交给我么?”lqRrg

  “你个小丫头片子,这是战士的荣耀,怎么能给你个小姑娘。”伯尼罕见地训斥了自己女儿,“它只属于战士。”lqRrg

  “是是是。”艾拉不快地离开了餐厅,“总之我就是不能继承你的衣钵,那你为什么还要教我骑马打猎,让我去学习刺绣不好么?要是让我嫁人的话,这不是更有用么?谁会需要一个会打猎的妻子。”lqRrg

  “这孩子!”老战士站起来,想要去追她,但是考虑到还有客人,只得作罢。lqRrg

  “别管她。这孩子,她的母亲去世得早,我确实太过于娇惯她了。”伯尼重新回到座位上,看着查德,“喜欢这把武器么?我可以把它送给你,你的壮举配得上这把武器。”lqRrg1

  “感谢你的好意,但是我已经有了趁手的武器。一位誓言骑士传承于我的利剑。”查德谢绝了老人的好意,“不如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讲讲你经历过记忆最深刻的战斗。‘荣耀卫队’很少直接和敌人交战,但每次参战必然是最重要的战斗。”lqRrg

  “想听老人讲故事?”伯尼先生喝掉杯里剩下的淡啤酒,“好,那我跟你讲讲我参与过的最后一场大战。”lqRrg

  “过去了已经快要三十年了。那个时候,北边的弗兰吉亚地区想要从帝国重税中抽身。于是十多个城市联合起来举行了武装暴动,市民和商人,农夫和工匠们组织起了一支大军。他们先是赶走了当地的帝国驻军,然后就打出了独立成立弗兰吉亚自由邦的旗号。他们曾经一度击溃了帝国的军队,直到选帝侯们组织起了一支庞大的军队。自由民在战场上节节溃败,一度丢失了弗兰吉亚地区超过一半的领土。幸亏帝国的补给线拉的太长,暂停了攻势,不然弗兰吉亚人的反抗就要结束了。”lqRrg

  “幸存的自由民们派出代表,来到了阿维尼亚寻求帮助。当时的阿维尼亚国王盖特·德·贝尔福德,接受了自由民们请求率军参加了这场战争。”lqRrg

  “王国动员了所有能够参加战斗的军团,甚至连预备役的老兵都重新武装了起来。因为帝国军队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对付一个弗兰吉亚地区的起义军,根本用不上动员整个帝国的贵族。”lqRrg

  “双方在弗兰吉亚一个叫做绿水村的村庄附近对峙了将近一个月。直到帝国的皇帝终于无法忍耐,派出信使送来了两把宝剑,说愿意和国王决斗,来结束这无聊的对峙。但是国王回复信使,若是想要一决高下,就在明日战场相见吧。”lqRrg

  “我永远会记得那一天,天气异常的好,火枪手能够发挥他们的火力,同样的敌人也可以向我们倾泻铁雨。国王把最有名的几个步兵团摆在了第一线,‘血矛’、‘铁手’、‘君王铁拳’,这些勇敢的小伙在将面对敌人最为凶猛的冲锋。弗兰吉亚人招募的三个雇佣兵团在他们的左边,这些人装备虽然好,但是士气却并不高,他们甚至发生了哗变,向后退却。第二线的是来自阿维尼亚和弗兰吉亚各个城市的平民们组成的步兵团,他们装备差一些,但是却斗志昂扬。弗兰吉亚的自由民中相对富裕的一些组成了两支骑兵部队,掩护着整支军队的两翼。我们‘荣耀卫队’和近卫骑士团一起,站在了第三列战线上,国王就在我们中间,黄底的黑熊旗帜就在我们中央。”lqRrg

  “我们从清晨,晨雾还没有散去的时候就开始列阵。而帝国人,他们直到太阳升到空中才开始列阵,等他们发起攻击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首先被火炮攻击的是‘血矛’,他们在整支军队的最前方。但是炮子并没有吓到这些好汉,他们迎接了三个帝国兵团的攻击,其中就有帝国著名的‘永恒守卫’兵团。‘血矛’不光没有退却,甚至还把那些帝国人击退了一箭之地。”lqRrg

  “‘铁手’的好儿郎们也不输阵,两支帝国骑士冲进了他们的阵线。我看见前两排的好儿郎们倒了下去,幸存者又站起来,拔出刀剑和骑在马上的骑士们交战,不时有骑士被从马背山拖下来。率领这次冲锋的帝国将领是一位公爵的儿子,他仗着身披坚甲冲到了军团旗手附近,想要抢夺铁手的团旗。但是一个勇敢的小伙忍着利剑穿身的痛苦把他从马上拖了下来,当了俘虏。后来甚至有暗精灵的冷蜥骑兵加入了混战,‘铁手’的好儿郎们也没有后撤一步。”lqRrg

  “‘君王铁拳’是一支轻装的突袭部队,本来顶住正面阵线的任务不应该交由他们,但是这些勇敢的人向国王请愿,要让帝国的狗尝尝复仇的滋味。这个军团来自和帝国接壤的地区,常年受到边境上那些可恶的强盗领主的劫掠。他们用标枪打散了朝他们进攻的帝国军的阵列,然后冲进散乱的阵列中大肆砍杀,一个军团几乎转瞬间就溃退了,另一个则陷入了苦战。”lqRrg

  老人回忆着过往的岁月,眼里闪烁着泪光,他口中的那些好儿郎多数战死在了那里。但是有更多的生者见证了他们的勇气,并且转述给了更多人。勇士们死在了战场上,却永远活在了更多人的心中。lqRrg1

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