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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侠影之谜(上)

  【某人的日记】43DDD

  8月11日,傍晚,今日天气:没有下雨。43DDD

  不下雨,对哥谭来说就已经算是足够“晴朗”的天气了。43DDD

  但即使是在哥谭,我也成了极少数的,在白天要戴墨镜才能适应户外光线的人。43DDD

  不过别人也不会在意的,对他们来说,韦恩家族的最后一人早就已经变成了与世隔绝的隐士。43DDD

  这一周的七天时间过去,我的生活作息已经完全变成了夜行动物。43DDD

  我现在大概早上五六点左右睡觉,下午两三点左右起床,如果更疲惫的话那就会多睡一会儿,在下午四五点左右起床,刚好又赶上新的黑夜……43DDD

  阿尔弗雷德也习惯了,在其他人喝下午茶或者吃晚餐的时间,他才会去厨房准备我的“早饭”。43DDD

  只是因为我一天只吃两顿饭,而不是三顿的习惯,我在下午或傍晚吃的“早饭”与在凌晨才吃的“晚饭”都会比其他人更丰富些。43DDD

  这样才能供应得上我每夜剧烈运动消耗所需要补充的营养与能量。43DDD

  我也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我也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是日记,因为我写日记用的不是厚书本,而是一张薄白纸。43DDD

  每次写完之后我也会惯例地将写满字母的白纸给点燃,烧成灰,谨慎防止其他的任何人找到我在心灵上的弱点。43DDD

  写日记对我的作用并不是辅助我记住事情,我那被诅咒过的,什么都过目不忘永远记住,无法去遗忘掉那些废用乃至痛苦回忆的大脑不需要这种功能。43DDD

  我怀疑我可能天生患有超忆症,一种罕见的脑部病变,使我没有遗忘的能力,但是我没有证据。43DDD

  我不想去任何医院检查,我不信任除了阿尔费雷德外的任何医生,也不想让阿尔费雷德知道我脑子有病,因此这件事我只能自己憋在心里。43DDD

  我没有经历过遗忘的概念,只能靠知识来猜测想象过,其他人的大脑运转可能像是排列整齐,色彩鲜艳的书架,记忆就像是书本,想回忆时就拿起对应的一本,想遗忘时就再把书放回书架上,这种有序可控性令我羡慕。43DDD1

  但是我的脑海却像是黑暗的洞穴,记忆就像是倒挂在洞穴顶部的一群蝙蝠,它们有时会很安静,但更多时候会突然毫无征召地在我脑子里尖啸着凌乱飞翔。43DDD

  每天傍晚时分,吃过“早饭”后写一张日记的目的,是帮助我整理思绪,规划好今晚我要做什么事情,同时也能让我审视我自己,换个角度客观地看清布鲁斯·韦恩是一个什么样的人。43DDD

  今天下午,我起床比较早,下午一点钟就醒来了,见外面没有下雨,距离夜晚也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闲得无事便难得戴上墨镜出门走走,散散步。43DDD

  我去了墓园,拿着花束探望了我父母的坟墓,在墓碑前对他们说了说我的心里话。43DDD

  每次我都只想说个几句话就离开,但每次又都是在墓碑前不知不觉就自言自语了几十分钟。43DDD

  守墓的老人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我想他把我当成了疯子。43DDD

  在哥谭这座城市里戴个墨镜,还在冰冷的墓碑前自言自语一个多小时,这不是疯子又是什么呢?43DDD

  但是也无所谓,其他人也都把在庄园常年隐居,自8岁那年的那一道刺耳枪声在君王剧院后巷响起的夜晚过后,开始连学校都不去的布鲁斯·韦恩给当成疯子,我本人也赞同。43DDD

  这几年以来,我大概有80%左右的话语是对着父母的墓碑说的,19%的话语是对着阿尔费雷德说的,剩下的1%话语才是对其他人说的。43DDD

  别人以为我是愤世嫉俗的哥谭首富大少年,所以才不愿意跟他们说话,不愿意跟他们这些凡尘俗子为伍……但其实,我只是不知道该跟他们说什么。43DDD

  有很多会让我显得脆弱敏感的心里话,我连阿尔费雷德都没对他倾诉过,只能对父母的墓碑说出口。43DDD

  毕竟我就在近期才好不容易说服阿尔费雷德,让他觉得我已经年满17岁了,身高也有近六英尺了,虽然还没有度过成人礼,但也是个足够成熟的有自我意志,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男人了。43DDD

  毕竟,看看其他的哥谭少年人,他们甚至有的在十三四岁就开始混黑道帮派,开枪杀人了,我自认为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跟他们相比并不过分。43DDD

  说话果然是世界上最麻烦最艰难的事情,我执着地一遍遍劝说到都快累晕过去了,阿尔费雷德才理解我的决心并不是青少年的叛逆胡闹,这才同意允许我开始我渴望已久的真正有价值的行动,做那些在他眼中的鲁莽冲动的傻事。43DDD

  如果我对他说出那些暴露出心灵中脆弱敏感裂痕的话语,再度让他觉得我还没有成熟,觉得我还稚嫩的话,那么他又会喋喋不休地每天唠叨着,要让我跟其他同龄人一样去上高中……43DDD

  上学对我而言没有意义,我早早就已经读书自学完成了大学硕士生级别的教育课程,疑似超忆症的脑病诅咒在这方面反而成了祝福,在学校里我无法获得更多有用的新知识了,只会浪费我的人生时间。43DDD

  再回到今天下午的墓园,我在离开时刚好遇到另一方前来墓园祭奠过世家属的富人夫妇,即使我戴着墨镜,他们依然认出了布鲁斯·韦恩的脸。43DDD

  哪怕我已经尽力避免与他人接触,从8岁开始宅家隐居了9年之久,他们依然能认出我已经成长变化的脸,这令我惊讶了。43DDD

  这座城市里难道就没有不认识韦恩家族,能让我清静安稳地无事路过他们的人吗?所以我才很少在白天出门,就是担心着这种情况发生。43DDD

  那对富人夫妇的热情态度令我感到苦恼,他们把我当成小孩子,摆出长辈的态度述说着自己的家属故去时的故事,说那段回忆时的语气很哀伤,很有表演悲剧的舞台天赋。43DDD

  但是他们口中,那位已故家属是以八十岁高龄在医院床位上因癌症去世的,这在哥谭市难道不算是圆满善终吗?43DDD

  我不理解他们为什么哭的那么伤心,这可能显得我有些冷漠无情,但我确实是这么想的,在我看来能够活到寿终正寝为止,在哥谭已经算得上是幸福的美好结局了。43DDD

  我明明一句话都没有说,但是他们自顾自地在我面前语调丰富地说话说个不停,说了足足十几分钟。43DDD

  我有些理解,那位守墓老人远远望着我对墓碑自言自语时,露出那种古怪神情的感受了,长时间自言自语的人看着确实像是发疯了。43DDD

  听久了以后,我发现他们很违和地在话语之间反复多次提到他们家族的姓氏单词,说到那个姓氏单词时每次都会咬文嚼字发音特别清晰,我才洞悉到他们的虚情假意。43DDD

  他们不是真的热心肠,要是哥谭市的富人们很热心的话,这座城市也不至于糟糕成这样。43DDD

  他们只是看中了布鲁斯·韦恩这个身份的价值,想跟偶然碰见的哥谭首富家族的最后一人攀上交情,我当时对他们的虚伪感到有些恶心了。43DDD

  说完他们自己的无趣故事后,他们又自来熟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想躲开,但那样太失礼了,所以我没有躲……这件被拍过的外套还是扔了吧,反正衣柜里还有几十件。43DDD

  他们对我嘘寒问暖,跟我提起当年我父母相关的那起案件,态度高高在上,语气怜悯地说着托马斯·韦恩和玛莎·韦恩当时有多惨,他们在韦恩家族的葬礼上有多心痛。43DDD

  然后又安慰我,说开枪行凶的那名歹徒如今还在监狱里服刑,事情都过去了,让我看开点,忘掉过去向未来看。43DDD

  说真的,他们想安慰我的话,难道不知道在我面前提起这件事,本身就是在蛮力撕扯开我心中的伤疤吗?43DDD

  我更加觉得恶心不快了,于是找了个想上厕所方便的理由离开,直接转身迈步离开了墓园,哪怕他们觉得我很失礼,对我来说也无所谓了。43DDD

  布鲁斯·韦恩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已经够糟糕了,我也不在乎更糟糕一点了。43DDD

  但是,我被诅咒的大脑记忆力又发挥作用,他们的话语还循环在我耳边幻听着,想让这些嘈杂虚伪的声音闭嘴都不行。43DDD

  我不可能忘掉过去,我不可能忘掉那一夜,我的大脑没有遗忘的功能。43DDD

  这是可怕的诅咒,只要提起与那一夜相关的几个关键词,那震耳欲聋的尖锐枪声就会在我耳边突然响起,幻听回荡着。43DDD

  然后,我的眼前会跟着浮现出飞溅在半空出的几串殷红血珠,从断裂项链上散落下来的几十粒白珍珠,我父母瘫软倒下的身躯,与他们的黑西装和白裙子上逐渐晕染开的鲜红血液。43DDD

  所有的画面细节都是那么的清晰,很多人都在劝我遗忘掉痛苦的过去,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我不但无法遗忘,而且几年前那一夜的记忆对我来说就像是现在正在眼前发生着,并反复循环一样。43DDD

  这种痛苦的感觉无法诉说,而他们也无法理解我对那一夜的执着。43DDD

  虽然没有对我明说过,但是我能够洞悉到,有一些哥谭人甚至在心里觉得我很矫情:“哥谭市里父母双亡的孤儿多了去了,等他们长大个几岁也就事情过去了,怎么就你还在满脑子想这事呢?富家大少爷果然毛病多。”43DDD

  不,我忘不掉,那个夜晚,那条后巷,他们的身影与死状直到现在仍然在我的视野里循环回放着,那道刺耳嘹亮的枪声也在我耳边时不时幻听响起。43DDD

  杀害我父母的真凶也不是某单一个体的歹徒劫匪,我心里知道,他或许也是另一个悲剧的产物,一个贫穷到走投无路的可怜人。43DDD

  真正的凶手,是这整座哥谭城市的腐朽与罪恶,是哥谭市制造了数不尽的悲剧。43DDD

  当我思考要如何打击犯罪时,我真的很茫然。43DDD

  因为哥谭市的黑帮势力实在是多到过分了,远远超出预料。43DDD

  仅仅是粗略统计,就有四百多个帮派团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数字时难以置信,不是四十个,而是四百多个帮派挤在一座城市?薅羊毛也不能只薅一只羊啊。43DDD

  这恐怕也变相说明了,哥谭市容纳这些暴力帮派的黑色利益价值到底有多么庞大了,这是一片任由渔船捕捞的丰饶海洋。43DDD

  其中最强大的是以法尔科内家族的“罗马人”帮派为首的十三大家族,这十三大家族从两百年前哥谭市还是小渔村的时候就存在了,是整个地下黑色世界的核心统治者。43DDD

  然后是六十多个大型帮派团体,一百三十多个中型帮派团体和两百多个左右的小型帮派团体。43DDD

  整个黑色世界秩序体制就像是一个完整庞大,边疆辽阔的犯罪帝国,哥谭教父卡迈恩·法尔科内是这个帝国的皇帝,十三大家族是帝国公爵,大型帮派是伯爵,中型帮派是男爵,剩下的那些小帮派则是骑士们。43DDD

  我承认,我当时看到这份数据时有几分钟曾经觉得绝望过,这到底该怎么下手?哥谭市的黑帮真的能消灭得完吗?43DDD

  黑色世界已经自成一个完整的秩序体制,而秩序体制是最难消灭掉的。43DDD

  如果我消灭其中一个帮派,他的地盘与遗产会迅速被其他帮派给吞并,或者是马上就又能诞生出另一个新的帮派出来接替。43DDD

  直接去对付哥谭教父卡迈恩·法尔科内?消灭一个皇帝,帝国马上就又能让另一位新皇帝继位,甚至如果皇帝没了,整个帝国会陷入群雄割据的混乱内战状态,反而会毁掉仅剩的秩序让哥谭市变得更糟糕……43DDD

  我当时用了足足几个月的时间去仔细思考,到底该如何解决哥谭市的犯罪问题,这就像是哥德巴赫猜想那样的世界性数学难题一样难解。43DDD1

  直到半个月以前,我正在书房的沙发上坐着,凝视着壁炉火焰沉思时,一只黑色的强壮蝙蝠撞碎了书房的玻璃窗,在天花板上飞舞着,然后又倒挂在书房的水晶吊灯上。43DDD

  那一刻,我抬头看着倒挂着的黑色蝙蝠,思绪里闪过灵感,心里终于有了一个可能成功的答案。43DDD

  作为一个血肉之躯的凡人,我拼尽一生之力,也不可能消灭干净由四百多个帮派,数十万黑道相关成员人口紧密联系构成的黑色帝国。43DDD1

  但是,如果我能创造出一个符号,一个让罪犯们恐惧的象征,便能缔造永恒不灭的传奇。43DDD

  我不需要一个个地消灭所有的黑帮与罪犯,只需要作为某种代表复仇的威慑性概念,令恶徒感到恐惧,畏惧审判与惩罚,才能像是一针为病人注射的药剂,让这个黑色帝国从根本上开始逐渐溃灭。43DDD

  我要成为哥谭罪犯们心中恐惧的化身。43DDD

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