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抽象的,没有任何间接性的,这个无规定的直接性,就是——有。lgVS5
纯有。可以对纯有的性质作一种这样的描述:一切事物舍弃其具体个性抽象到最后所留下的唯一共同点。lgVS5
什么东西都“有”,都“是”,都“存在”。但你要说什么是“纯有”,那么,你呆呆地,什么都不想地随便盯着一个东西,或许这种感觉就接近“纯有”。lgVS5
这个纯有是一个最直接的东西,不需要任何定义,人们便能知道它的意思。lgVS5
显然,在定义“是”(纯有)的这个过程中,人们就已经很清楚的知道“是”(纯有)的意思并且就在这个过程中使用它了。lgVS5
并且,“纯有”,不仅不需要定义,并且也不能够被定义。lgVS5
类比种要普遍。可什么东西又比“有”要更普遍呢?一切都“有”,一切都“是”。找不到比“有”更普遍的东西,所以“有”不可被定义。lgVS5
而且不仅不能够作为“定义规则”中的种,甚至也不能够作为“定义规则”中的类。也就是说,纯有的普遍性不是类的普遍性。lgVS5
因为,种差,必须是与类不同的东西。可是,有什么东西里,不包含“有”吗?甚至连“无”,也“是”一个“无”,“有”一个“无”在这里。lgVS5
所以,这个纯有,正好满足开端的所有特点。不需前提,没有中介。lgVS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