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斯,你是血魔,食用液体状态的血液是我们的本能,你无法扭转本能,就像瀑布不会自下而上流淌。”3XzJod
血魔离开了卡兹戴尔,在他眼里那儿就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地方,一帮傻子分成两派,一派过于理想主义,一派过于现实主义,整个王庭每天跟个菜市场一样,不对,卡兹戴尔没有菜市场。3XzJod
“安诺斯,你若不吸血,光是吃固体血液,终有一天你会饿死。”3XzJod
安诺斯没理自己的同族,收拾好行李,丢给司机一袋钱,司机把他送到卡兹戴尔边境后,他就拖着自己麻布袋朝着不知道前方是什么国家走。3XzJod
司机车技不行,中途遇到了强盗,车被炸翻了,安诺斯晕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他听到了哥伦比亚语。3XzJod
哥伦比亚也有萨卡兹,特别喜欢玩摇滚乐,安诺斯会些手艺活儿,给人吉他,带电的,不带电的,然而还得喝血浆,每次都让安诺斯恶心,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是血魔,但是天生讨厌吸食血浆,光是血液流到嘴里,他就会疯狂呕吐,久而久之,族群里都把他当怪胎。3XzJod1
哥伦比亚的血魔也喝血浆,不过看在都是同族的份上,来找他买吉他的同族会把血浆做成冰淇淋给他,吃了三年冰淇淋,安诺斯把铺子关了,决定流浪到别的地方去。3XzJod
肯定有一个不用直接吸血的地方,安诺斯坚信,然后他又饿混在路上,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萨尔贡,一堆鳄鱼人围着自己,他觉得自己大概是似了,好丑的蜥蜴人。3XzJod
他在萨尔贡待了两年,给一帮识字率较为低下的热情老中小登当书记员,写信,寄信,然后看看有没有固体血液吃,但是每次这帮热情的村民都是端着一大盆驮兽的血过来,差点没给安诺斯搞晕血。3XzJod
他在教会一帮人认字和打字机后,他再度润了,萨尔贡人很热情,但是大碗血是真的不行,受不了,差点没给他弄成厌食症。3XzJod
接着是流浪生活,流浪血魔逐渐在流浪中发年了自己的兴趣,那就是打造武器,并且因为经常饿晕,他发现自己是不是可以看见两个初代血魔,一个狡猾又聪慧,另一个聪慧又狡猾。3XzJod2
他喜欢上了捣鼓各种发明,并且特别喜欢捣鼓武器一类的发面,有时确实很有用,可以得到很多固态血液,但是更多的是负债问题,但是萨卡兹活得久,慢慢换就完事了。3XzJod
“大炎的一种食物,用血液做的食物,味道还不错,不过最正宗的还得是大炎本地做,尤其是尚蜀!”3XzJod
“儿豁!我就是大炎人!走!你可以怀疑我开车本事不行!你不能怀疑我大炎吃的不行!”3XzJod
然后安诺斯就被司机师傅带走了,然而他没有到尚蜀,而是玉门。3XzJod
安诺斯有了一个新名字,他翻着辞典给自己取的名字,因为头发是黑色的,为了吃血旺,需要一个炎国名字。3XzJod
玉门不歧视萨卡兹,甚至还欢迎萨卡兹,因为萨卡兹的单子都很大,无论是在科研还是在作战方面。3XzJod
墨魍作为科研人员,总算是有地方来给自己俺寻思了,在多年的流浪时间里,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寻思,然后捣弄各种玩意儿,玉门就喜欢这样的人才!3XzJod
“嘿!铁子,你是新来的武备师?我需要改装武器,是这样的,我哥们,就是那脾气不好的菲林大哥,我让他给我的刀加点控制雷法的玩意儿,他骂我二胡卵子。”3XzJod
过完100岁后一天的下午,在把自动薯条神圣切割机放在一边,墨魍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龙族年轻人,蓝色头发,红色眼睛。3XzJod
“俺寻思,这玩意能成!”3XzJo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