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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就这么直挺挺摔在我的脚边.3XzJld

  尸体头骨碎裂喷涌出来的血浆和骨头渣子溅得到处都是,甚至连我的小腿上都是。3XzJld

  我抬头向上望去,上方的公路上有一辆摩托车打了个灯光。我看到有人对我挥了挥手,随后便听到那“突突”的再次发动,很快消失在黑暗中。3XzJld

  现在是八月十二号的晚上十点过七分。3XzJld

  我是哥谭大学大二建筑系的学生,两年的大学生活过下来,以往对于大学的各种遐想早已经烟消云散。3XzJld

  大家都说哥谭大学是独立于哥谭之外的乌托邦,当然,也有人说这里是敲开哥谭帮会大门的金砖。3XzJld

  我希望它是前者。3XzJld

  我只想平平静静的过日子,安安心心度过这大学四年然后,找一份满意的工作。这样,我就可以像是植物一样安全而无害的度过自己的人生,而我也会安心而舒适。3XzJld

  但是,命运却总是作弄人。3XzJld

  现在我的命运,从这具女孩的尸体出现在自己的脚边起,已经彻彻底底的改变了。3XzJld

  真是不幸。3XzJld

  我当然会这么想,我当然会不由得这么想。3XzJld

  我低下身子,检查那女孩的身子。3XzJld

  这女孩留着齐肩卷发,上身穿着白色的T恤衫,下身穿着的亮黄色热裤纽扣被人解开,脚穿黑白色匡威帆布鞋,面朝上呈大字躺在地上。她的两条手臂夸张的横折在头部上方,左额头深可见骨的血窟窿还在不断冒血,就像是个仍在涌泉的泉眼。3XzJld

  很明显,这是一起交通事故。3XzJld

  这个女孩应该是走在路边,然后由于被摩托车擦挂而失足掉下这接近二十米高的高度。3XzJld

  我作出这个判断是因为女孩从上面那个高架桥摔下来,本不该不会与任何杂物接触而造成身体的二次损伤。而我眼前的这具女尸身上靠近胸部位置的衣物却被完全的撕裂开,露出衣物下面粉红的内衬和因为剧烈撞击而大面积淤青的皮肤,很明显是被摩托车撞的。3XzJld

  不愧是哥谭。3XzJld

  “撞了人就跑”这件事,发生在任何地方都不奇怪。但恐怕也就是在哥谭,那个肇事的家伙才会停下来朝着目击证人挥手示意。我打赌那家伙不是在朝我比划割喉——要问为什么,那就是他如果想杀了我,那他直接在桥上开枪就是了。3XzJld

  ……当然,如果他是谜语人那样喜欢戏剧化效果的家伙,也难免会搞这种事情。不过抹脖子这事一点都不戏剧化,他难道不该往天上撒一堆谜题吗?3XzJld

  我撩开尸体的头发,端详对方的面容。3XzJld

  那是一张妩媚的面孔,像是会撒娇的那种:眼睛不太大,但水汪汪的,双眼皮儿,眼角还挂着惊恐过后的眼泪,腮帮上挂着酡红,微开的嘴唇上涂着粉色的唇膏,耳垂上别着蓝色的水钻耳钉。3XzJld

  她是个相当耐看的女孩。3XzJld

  如果忽略掉她额头上的那个还在向外涌着脑浆血液混合物的窟窿的话。3XzJld

  女孩的黑色小挎包就掉在不远处,我随手捡起。3XzJld

  挎包很别致,女孩生前一定很注意自身细节。挎包里装着一只手机、一只钱夹、一盒口红、一包湿巾和一把折迭小阳伞。除此之外,钱包里还有着2000块的现金和少许零钱,看样子应该是个富家女,但我现在对于她是不是富家女并不感兴趣,找到她的身份才是我现在最急迫的事情。3XzJld

  我找到了驾驶证。3XzJld

  她叫露易丝,和那个大记者同名——当然,如果她真的是那个大记者,那我就该看到一抹红蓝色的身影从天而降。3XzJld

  ……但也许那个蓝大个被人绊住了呢?3XzJld

  比如说……什么超能力者,或者卢瑟先生,又或者玩具人?3XzJld

  我不知道。3XzJld

  所以,为了确定她的具体身份,我拿起了她的手机。3XzJld

  手机相册里面有很多她的自拍照,和我想的一样,里面除了她和父母或者弟弟妹妹之类的小孩的合影外,就是她自己在各种地方的自拍照。3XzJld

  典型的大学生手机。3XzJld

  很好,我关掉手机电源。3XzJld

  接着我打量四周。3XzJld

  在这个点,还在这条建筑学院和美术学院的之间的道路上停留的学生,除了我应该就只有这具尸体了。3XzJld

  确认周围没人后,我抓住女尸的小腿脚踝,将尸体慢慢拖进旁边不远处的校车停车库。车库里面有个十平米见方的小隔间,我摸索着打开灯,将尸体平放在屋子地上的沙堆上,然后用自己的书包装了一书包干沙子。3XzJld

  带上屋里墙角放着的大扫帚回到方才尸体掉落的地上,先用手将地上的女孩头骨碎片捡起来,然后用干沙子覆盖住地上的血迹,并用脚踩实,然后再用扫帚将沙子来回摩擦,没多久地上的血迹就被沙子吸收得差不多了,将沙子扫进旁边的下水道后,地上的血迹已经只剩下淡淡的痕迹。3XzJld

  差不多了。3XzJld

  在大都会,这么做可能还不够。但众所周知,这里是哥谭。在这里每隔三天,就有个人被抛尸。每隔一天,就有十个人被杀。那只蝙蝠飞奔在街头巷尾,几乎能够在一个月内解决任何案子。3XzJld

  但是,他也不能够解决所有案子。3XzJld

  据我所知,去年有三百多起谋杀,蝙蝠没能解决——和整个哥谭发生的事件相比不算什么,但和刮彩票比起来,概率倒还算不小。3XzJld

  我回到屋里,那里有个女孩还在等我。3XzJld

  由于刚才放得匆忙,没有好好安置好尸体就急急忙忙出去处理现场,回来才发现女尸被我以一种扭曲的姿势仰放在一个沙墩上:头仰着,板栗色卷发凌乱的遮住半边脸颊,左额头上的窟窿里面的血已经凝固,和头发粘成一团。3XzJld

  这倒没什么。3XzJld

  反正,我也打算把它送到下水道去。3XzJld

  “嘿,韦伦。“3XzJld

  我敲打着下水道,呼唤着我朋友的名字。3XzJld

  “我给你带了晚餐,也许你会喜欢。”3XzJld

  我把尸体推进了下水道。3XzJld

  然后我拍了拍手。3XzJld

  将血在自己的裤子上擦干净。3XzJld

  “好了。”3XzJld

  我说。3XzJld

  “这样一来,就又是平安的一年了。”3XzJld

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