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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章摘句

  写东西进入词穷状态后,繁复的去翻查相关,以便让写的东西能基本与构建的框架相符。然后登陆某呼,准备去找回答做索引的时候,首页看到有推亲王的回答,点进去看了看。3tzfm

  这条回答,是在“如何阅读《二十四史》?”下面的,亲王借用了苏轼轶事,讲了如何去读史,即通过“每书数过,一意求之”,来把浩如烟海的史书读透。翻译一下,意思就是,有侧重的去读史书,通过每次去把侧重内容读透,然后多角度的把史书彻底消化。3tzfm

  亲王举了个例子,说自己拿着唐史数次没读完,结果后面在写《长安十二时辰》的时候,为了构建相关,每次遇到问题就去翻相关,这么一来二去,反而逐渐把唐史给读完了。后面在写小说的时候,什么地方有什么,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如数家珍。3tzfm

  笔者读完这段浮冰一角的回答,感触颇深,因为当初就是先随手提笔写了个开头,然后发觉自己完全不知道怎么往下编,平安时代是什么样的?那时代的阴阳寮是什么样?那时候阴阳师怎么退治祓禊,和现在的阴阳师区别等等。3tzfm1

  然后去从妖怪相关入手,把妖怪为什么会出现,出现是因为特定时代产物,还是特定事件造成的,遇到妖怪后,一般人会怎么应对,等等等,挨着去翻了一遍,无意中反而把相关历史了解了个七七八八。3tzfm

  果然,带着目的去看书,才是最容易吸收的。3tzfm

  翻看的时候,忽的又看到亲王几年前一段关于写作的想法漫谈,漫谈里提到,他翻找了太多资料后,进入“知识诅咒”状态,不断想在文中相应点上,抖落符合时代的小细节。不由感慨别人在信手拈来中寻找情节流畅的减法,自己这边还在想方设法的在情节中堆辞添藻,可真是……3tzfm

  把这段儿犹如“茶、上茶,上好茶”的构建摘抄过来,以做自勉。3tz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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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说有这么一个场景,最懒惰的写法是这样的:“主角在旅店一夜饱睡,次日一早结了账,转身离开。” 这是最省力也最没特色的写法,如白开水,该要表达的信息都有,但行文用词丝毫看不出时代特色。3tzfm

  可以让它修饰得稍微“古代”一点:“主角在客栈里一夜饱睡,次日一早结了帐,转身离开。” 用词比第一个版本稍微古代了一点,但这个描写还是太泛,看不出是什么时代。3tzfm

  稍微考究一点的古代,会在细节上体现出更多特点。比如这故事发生在明清时代,交易用银子:“主角在客栈里一夜饱睡,次日一早走到曲尺柜台前,从怀里扔给掌柜五十两银子,转身离去。”3tzfm

  但这个细节还是有问题,银子的价值没这么低,五十两那么大一个,揣怀里也很难受。所以可以进一步修饰得更考究一点,应该这么写:“主角在客栈里一夜饱睡,次日一早走到曲尺柜台前,从腰间顺袋里扔给掌柜一两银子,转身离去。”——顺袋就是明代钱包的称呼之一。3tzfm

  这么写,虽然价格差不多了,但交易细节却没体现出来。如果我们再细致点,是应该这样描写的:“主角在客栈里一夜饱睡,次日一早走到曲尺柜台前,从腰间顺袋里扔给掌柜一锭银子,足有二两。掌柜取出钢剪,咔嚓剪下一块,拿戥子称了,约摸四钱,便又找回几枚铜钱。主角收了,转身离去。“3tzfm

  这个细节够了,可要精准地表现时代特色,还欠不够。假如这故事发生在明代,那么还得进一步雕琢如下:“主角在客栈里一夜饱睡,次日一早走到曲尺柜台前,从腰间顺袋里扔给掌柜一大锭银锞子,掌柜一看上头有“内承运库花银二两”字样,先咬了咬,齿痕分明,入口无甚苦味,可见没掺铅锡,遂取出钢剪,锞边剪下一块,戥子称出四钱,柜台上找回几张宝钞。主角收了,转身离去。”3tzfm

  其实到这,就已经有点魔怔了,因为这些细节对情节并没有任何帮助……倘若再精细一点,就陷入知识的诅咒了。比如说,把故事背景限制在永乐年间,那时候朝廷禁止金银交易,只能用宝钞,但因为纸钞贬值太甚,民间根本不认。于是为了能表达这个知识点,一个神经质的场景描写,是这样的:3tzfm

  主角在客栈里一夜饱睡,次日一早走到曲尺柜台前,从腰间顺袋里取出三张十贯宝钞。掌柜的赔笑:“客官,本店只收银钱,不收钞。”主角大怒:“我这宝钞是朝廷正经印的,如何不收?”掌柜道:“洪武爷时,这宝钞还收得,如今物贵钞贱,您这一堆纸只好送去行在库。” 主角冷笑:“天子去年刚下旨严禁止金银交易,犯者以奸恶论罪,你难道不怕我去出首?” 掌柜也敛起笑意:“禁令归禁令,可您出去打听打听,周围店铺有一个收钞的,小店这买卖直接送您。实话跟您说吧,如今衙门里纳罪赎刑都得折银子,你要缴了宝钞,怕不打杀你哩。” 主角无奈,扔给掌柜一小锭银锞子。掌柜一看上头有“内承运库花银二两”字样,先咬了咬,齿痕分明,入口无甚苦味,可见没掺铅锡,不由赞道:这库银成色足,可以升水一成。我也不占您便宜,剪三钱能折纹银四钱了。” 说完取出钢剪,锞边剪下一块,戥子称出三钱。主角仍旧把小锭揣回,转身离去。3tzfm

  到这一步,就算是病入膏肓了,得治。3tzfm

  ( 马伯庸 知乎中发言片段)3tz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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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记,初读完这段过后,觉得最后两条都很好,后面那段还挺生动。3tzfm

  等过了劲头,写这个随记的时候,开始从写小说的角度来看,才忽而明白了亲王说的“魔怔”含义。3tzfm

  觉得挺好、生动,是因为初读是更多从读者角度来感觉,后者这段把当时时代情况,通过小剧情彻底展现出来。但是——3tzfm

  从作者角度来说,这大段没有必要了。前一段就可以了,它已经把想要展示的信息,全部都展示出来。有了解的读者,读到能会心一笑;不了解的读者,读到这里,有兴趣可以事后去自己搜索相关,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但即使不知道相关,也不会影响后续情节。3tzfm

  这段的不必要性,最主要的一点是,影响了小说节奏。3tzfm

  完成度高的小说,都是有相应节奏,它会通过文字,带着读者一路的跟着主角或者群像,经历跌宕起伏的剧情,反应想表达的核心。插叙太多的不必要内容后,会转移掉了读者的注意力,彻底破坏了叙事节奏。3tzfm

  当然,如果小说本身是插科打诨类,就需要作者能随时抖落出相应的内容,来满足读者的信息欲望。3tzfm

  再回头看自己写的……叹气,有的部分,都快成“日记”了……3tzfm

  概以记之,以做自醒!3tzfm6

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