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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不速之客

  翌日,阳光斜照穿过窗户打进这间地处哥谭市黄金地带繁茂大楼的第五层左数第七间的办公室。lrAGk

  它到现在还是空的,茶杯与暖水器没有启用,台式电脑屏幕上贴着的几条便利贴纪录着过时消息,等待来者把它们撕掉,贴上新的。lrAGk

  第一人,詹姆斯戈登,他是这件办公室的主人。他坐到自己办公室椅子上,顺手撕掉那几张便利贴,翻开最新的档案报告夹,局里的证物小组将虐杀现场的各种物件与区域进行详细拆解划分。lrAGk

  他算算天数,心想完整的实践报告应该快要出来了。lrAGk

  今天还有件迎接华盛顿专家的事务。lrAGk

  “昨天怎么样?”lrAGk

  第二人,助手布洛克大咧咧溜进来,耐不住好奇。lrAGk

  他出身哥谭本地,家境贫困,这点到现在都没有改变,童年时他下城区的父母为了讨生活唯一能做的就是埋头苦干,他作为小儿子生活稍微比父母强点,毕竟年纪太小,父母坚持让他上学。lrAGk

  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布洛克都不懂父母为啥要花钱让他进学校,在他观念里学费开支加深了家庭负担,他那时满脑子都想着怎么挣钱。lrAGk

  作为全哥谭最贫穷社区出身的孩子,他能干嘛呢?似乎啥也干不了。lrAGk

  于是布洛克找了条路。他周末常常跨越半个城区,去富人区,到哪里绕圈,边溜边盯着路面看。lrAGk

  指望的不是有钱人落的大钞票,那帮掉钱眼里的吸血鬼巴不得从缝隙里扣出钢板。lrAGk

  他指望的是位于富人区各大酒店餐馆的侍卫,这些侍卫每到周末都会接待好多好多人,小费自然水涨船高,下班后四个兜里满满当当,不时会掉一两枚。lrAGk

  布洛克在大酒店后门哪里都有固定的点,掐指算算到了时间就跑到路牙子上,蹲下一步一步跟着服务员的下班路线走。lrAGk

  他前后折腾两三个小时,蹲累了该跪的,膝盖磨破不要紧,回家免费的清水洗洗过几天就痊愈了,不花钱。lrAGk

  运气好能摸索到10刀左右的硬币,运气差就是纯纯白折腾咯。lrAGk

  每每结束,好不容易直起腰,把扎进水泥地的头仰起来,布洛克的视线里就会出现那几栋全哥谭最高的宏伟建筑。lrAGk

  观灯火通明的奢靡之景,回到眼下,布洛克只有自己手中可怜巴巴的几枚钢镚,和磨的出血的膝盖。lrAGk

  还是孩子的布洛克特好奇那栋楼里的人过的都是啥生活,他们住的地方接近云天,爬楼梯得很累吧。lrAGk

  妈妈说那房子里的人也都是人,没什么大不了的,总不至于住的高点就真上天了,督促布洛克赶紧喝完冷麦片,她得在早班前把碗刷了。lrAGk

  弟弟说那房子那么高,每次看人都得低着头,很适合去跟布洛克在马路牙子边找钢镚。lrAGk

  爸爸每天要做三份工,每周工作时长是《劳动法》两倍还多大半,布洛克早起三小时前他离家开车运货,布洛克睡去三小时后他搬完箱子方归,就算这样也很难保证每晚布洛克餐桌上可以吃到肉,繁重工作导致爸爸很少和布洛克闲聊过,持续到了布洛克十六岁的时候他因心肌梗塞死了,父子俩更没话说了,所以布洛克父亲没有发表过对此的看法。lrAGk

  到现在,布洛克成年了,是个警察。他依旧好奇心旺盛,依旧穷的叮当响,依旧不知道那山高皇帝远似的高楼里住着的人过的啥样。lrAGk

  “他们吃饭用的碗和勺子都是金制的不?”lrAGk

  “布洛克,那帮人属于「奢靡」,不是老土。”戈登指出差别。lrAGk

  布洛克想了想,“那他们的碗是水晶做的呗?”lrAGk

  “就是玻璃,就局里餐厅里那些玻璃杯,比那薄点。”戈登不抬头,翻页卷宗。lrAGk

  “所以他们有啥不一样的。”lrAGk

  “房子大点,车子好点,装饰好点,请得起人照顾着,大概这样。”lrAGk

  布洛克用力挠挠他那没剩几根且不会再长出来的头发,“想象不到啊。”lrAGk

  戈登不意外布洛克的反应,千禧年后的时代互联网技术很便捷,纵然没有经历可接上了网路,是完全能够开开眼界,可是这座哥谭市大多数人似乎对新技术普遍不感冒,特别是土生土长的哥谭人。lrAGk

  比方眼前的布洛克,移动设备在他观念里几乎不被用来参与互联网工作,视频网站想必更是很少看。lrAGk

  在这座城市,讯息的流动似乎比其他城市慢三倍左右。lrAGk

  戈登不理解这个现象出现的原由,十多年过去只能归结于风土人情的因素。lrAGk

  “嗨,詹姆斯。”lrAGk

  第三人先用指骨敲敲半敞开木门,探出个脑袋,“市长让我传话,那几身西服先寄存到你那里了。”lrAGk

  说完,就打算离开,戈登看到熟悉的背影愣了下。lrAGk

  “哈维。”他叫住那人,“你来警察局干什么?”lrAGk

  来人貌似不意外自己会被叫住,摇摇晃晃走进屋。lrAGk

  “跟你们勒布局长交接下法院的文件。”工作时间哈维换上了检察官的黑色制服,一看就是仪表堂堂受人喜欢的类型。lrAGk

  “OK,那再见。”听完解释,戈登没再多想,继续埋头细读卷宗。lrAGk

  “你现在肯定很困惑,昨天我的评价,对不对?”lrAGk

  没人邀请他坐下,哈维主动坐上沙发,示意布洛克靠边点。lrAGk

  “呼~我更在意我手头这起连环谋杀案真凶目的为何,以及他是否会再犯,若再犯他下次目标和受害者会是谁。”lrAGk

  戈登磕上卷宗,耐心聆听哈维之后的解释,哈维丹特这人就这样你摆明不感兴趣给他吃个闭门羹,他要追上去跟你捣扯捣扯。lrAGk

  “韦恩家大少爷还是相当有手段的,”哈维果然自顾自说下去,“连你应该也知道长久以来两个派系的争端,他们你给我一拳,我给你一脚的回合制斗争,看似激烈,实则是种维持平衡和谐的方法。”lrAGk

  “嗯。”lrAGk

  多年来玩大鱼吃小鱼的戏码,火药倾泻满天飞,总结概括两边势力份额大小还是几十年前的体量。lrAGk

  说到底,这两派谁都奈何不了谁。lrAGk

  “这样的平衡谁都无法彻底打破,经过这么多年僵持,他们势力彻底固化了,就算市长这样的人物突发奇想想要投诚于其中某一派,这样带来的效益无异于在天秤的某方增添根羽毛,依旧压不过对面。”lrAGk

  “想打破僵局,就必须要让足够重的「存在」如局。”戈登敲敲桌面。lrAGk

  “两个人,能打破和谐局面的只有两个人。”lrAGk

  “退休隐居的老法尔科内……”戈登说出一个。lrAGk

  哈维点头。lrAGk

  「罗马」法尔科内,过去全哥谭最大的帮派领袖,地下黑手党们的翘首,在隐退前哥谭帮派可不像当下这般百花齐放。lrAGk

  他是个异于常人的人物,不同于其他黑手党,法尔科内自称「罗马」,在党派内最中心尊奉罗马帝国祖王罗慕路斯,成员高层皆以帝国历代皇帝名字取代真名。lrAGk

  法尔科内为何如此痴迷于这个人类史的强盛帝国无人知晓。lrAGk

  有人说那是基于人类向往于强大的本性,对于堪称最强大的国度之一心存敬佩。lrAGk

  连他携带身边那条标志性的拐杖是何曾几时,罗马建国初祖王罗慕路斯扎在帕拉蒂尼山的化作大树的木材所制作。lrAGk

  虽然涉及神话传说部分无疑是虚假的,但那木杖材质应该的确是真实历史里罗马最初之王持有的遗物。lrAGk1

  那个男人曾如此宣传,便不至于作假。lrAGk

  当年罗慕路斯持枪造国,多年前法尔科内立在巨大的哥谭板块地图之上,脚踩高楼大厦用直木杖划量区域点波局势,分食除了上城区外其他街区的全部势力。lrAGk

  “但就像所说的,法尔科内彻底隐退了。”lrAGk

  法尔科内虽然留下一些曾经的副手把持业务,但已经彻底不问世事了。lrAGk

  这次的连环凶案,受害者中有曾经的“法尔科内的左手”马罗尼,不过这两位在法尔科内在位时关系就存在了缝隙,在法尔科内退去后关系便更淡了,想必这次他老人家不会插手。lrAGk

  “是啊,那老家伙是不会让人抓到把柄的,他懂得何时收手,所以无论怎样他都不会再入局了,除非有人能开出超出想象的价码,可惜两派目前应该都没那实力。”lrAGk

  干这行当很少有人能在最后全身退去,享受安逸,法尔科内恰是其中之一,由此可窥见他的能量之大。lrAGk

  “剩下唯一有足够重量,让胜利倾斜于天秤某方还是完全不确定因素的唯有韦恩少爷了。”哈维前仰,戈登觉得可惜了,这人应该去开个侦探社,学学福尔摩斯做顾问侦探,业务水平暂不谈,他的气质很贴切这块,神神叨叨是个神棍。lrAGk

  “当韦恩回来时,两派人马都非常着急啊,尽管这些年来两派都尽可能持续去打探这位少爷的讯息,以防万一,奈何这位少爷在去欧洲后就失踪了,压根寻不到人。lrAGk

  所以韦恩少爷性格品行如何两派都没底,他们都害怕不确定的炸弹会引爆,把自己拖入地狱。”lrAGk

  哈维调转话锋,“詹姆斯,你觉得封建时代在没有外患的状况下奸臣贵族期望自己的国王是什么样的?”lrAGk

  戈登思考了下,时间很短,“是个沉浸在自己事件,不懂处理政事的人。”lrAGk

  “对,他们巴不得君主是个天真的傻子。”哈维拍掌,“这样他们就可以毫无顾虑,弄出事情哄几下就好了,庙堂上坐着国王椅的那个东西就是个吉祥物,不会偏袒谁,也不会成为自己的敌人。韦恩少爷昨晚表现出的,是最符合他们心意的形态。”lrAGk

  既然这样那以后该怎样就怎样呗,两派继续维持平衡。lrAGk

  “可他昨天关于改建哥谭的言论……”lrAGk

  “把钱投给公共设施和路线建设,是比纯粹「捐钱」更高的慈善事务,对象基本还是下城区,那些被压榨无数遍的地方抢不到任何多余的蛋糕,相反大工程势必要通过本地政府或私人工程建设机构,那些机构不少都是权贵们的党羽,他们这些人还能从韦恩少爷的慈善工程款里吸到不少血,所以才说韦恩是个没有威胁的傻子啊。”哈维感叹。lrAGk

  “那么韦恩不得了在哪里?”这份解答没有为戈登解开迷惑,倒让他更加迷茫。lrAGk

  按哈维说法韦恩家少爷完全是个待宰羔羊,他本人还浑然不知,那说他不得了是基于那些证据推出的导论?lrAGk

  “他太完美了,前方有个陷阱,那个陷阱挖的不宽,宽度勉强够一个成年人,不深,深度勉强有布鲁斯韦恩那个高,他看到不偏不倚跳进去,这太刻意了。lrAGk

  不光是刻意,那个陷阱绝不会危及生命,受害者会受到嘲笑,相应的,猎人们会一开始就对猎物放下戒备,示弱者身上的眼线没那么死,要是想发展党羽,在十几年没回来的家乡赶快扎稳脚跟,这是个好机会。”lrAGk

  “大智若愚?”戈登松松胡子,吐出一个词汇。lrAGk

  “不,在我看来完全是「来势汹汹」。”lrAGk

  戈登还是觉得这太牵强了,这算什么?简直可以替换于由于某个人喝了口可乐,就推断那个人喜欢吹炸鸡。lrAGk

  “当然,「韦恩少爷是笨蛋」这个可能性还是有的,我不否认。”哈维及时打了个补丁坦白道。lrAGk

  “有多少?”lrAGk

  哈维理顺额头飘零的刘海,“大概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样子吧。”lrAGk

  “你就凭着余下那点零头,觉得他是个了不得的人……”lrAGk

  哈维弹弹舌头,默认了。lrAGk

  “why?!”lrAGk

  “理由很简单,要韦恩少爷真是个蠢人那就太无趣了吧。”lrAGk

  戈登顿觉方才他们进行的是一场毫无意义的对话,他怀疑哈维就是来显摆自己的解读能力的,索性失去对这个话题的兴趣。lrAGk

  就让检察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吧。lrAGk

  “布洛克,”戈登轻唤自己助手的名字,胖子警探摆正帽子,一脸【干啥】的表情。戈登沉吟好一会儿,“关于【猫头鹰法庭】你有没有更多了解?”lrAGk

  昨天进入宴会之前,戈登在59层1漆黑甬道中的遭遇让他介怀到此刻,他无法将那种濒临死亡的感觉视之为对黑暗无光空间内人们自发联想出的恐惧。lrAGk

  他是名警察,更糟糕的是他是哥谭市的警察,他知道两者间决定性的区别。lrAGk

  戈登明确看到了那团黑雾,以及一闪而过不确定是否存在的匕首。lrAGk

  戈登当然不信鬼神和传说,可他想更了解一些那个三百年来被哥谭无数市民恐惧的【利爪】和【法庭】。lrAGk

  “噗——”哈维没忍住,笑出声。lrAGk

  与之相对应的是距离他不到50厘米端坐着的布洛克,他目瞪口呆,“你不能这样公开谈论【法庭】,他们会……”lrAGk

  布洛克警戒周围,声音越来越小,“……会派遣【利爪】们杀了你的。”lrAGk

  “是在说【猫头鹰法庭】嘛?”门被撞开,门身怼到了门后的墙,回弹了下。淅沥的水滴洒进办公室,第四人,今天戈登办公室接待的最后一位姗姗来迟。lrAGk

  第四人穿着灰色西装,应该是个好牌子吧?lrAGk

  凭借眼里,旁人勉强能得出结论,究其原因,这身西服完全被雨水与风打湿了,缩小了一大号。lrAGk

  在众人闲聊之际,这座城市上空再次堆积起了乌云,无数人厌恶哥谭不是没有缘由的,连绵不休的雨水就足够惹人讨厌啦。lrAGk

  他铛铛几下,晃荡手上拿着的黑伞,沾满雨水的伞伴随节奏把大量水倾泻到办公室地板。lrAGk

  戈登看着,得出结论:这位拿着伞,但根本没有用,他拿着伞从远处悠然漫步到自己办公室,任由换天气涂炭自己名贵西服。lrAGk

  抖动完雨伞,男人抖动全身,这次波及范围不再是脚下,溅的半径5米内到处都是。lrAGk

  三人对着这位不速客深感错愕,没反应过来把人赶出去。lrAGk

  不速客 也不含糊做完一切工作,连自我介绍都没有,接着自己没说完的话,“恰好,我研究过民俗神话,对这个组织有点了解。”lrAGk

  透过迷离的金丝眼镜,戈登注意到这个人自始至终瞪着眼睛,连出现雨水滴进去这样的不舒服会诱发生理反应的状况时都没有眨眼。lrAGk

  来人 lrAGk

  ——lrAGk

  ps:本想在漫画里挑张稻草人颜值尚可不带面具的照片,奈何稻草人大部分刊物基本都是披着面具和帽子,能找到的不多不带面具的要么发癫,要么颜值不行~( ̄▽ ̄~)~lrAGk

  例子1 lrAGk

  例子2 lrAGk

  例子3lrAGk

本章结束